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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水泥厂的会计,原先为国企,现被某私人企业收购,企业大部分人员已买断。与我工作的其他两个会计已经买断,我没有买断。现企业更换领导班子,新领导突然提出让我调动工作岗位,去管水泥出库,让原先买断的会计重新返聘当会计,原因是这个会计没买断前就在新领导开的小水泥厂当兼职会计。我认为该领导没有正当理由调动我的工作岗位,意图是强迫我买断。请问专家,该企业是否违反劳动法,若违法了,是哪一条?

其它综合
2011-04-17 22:57: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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