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8日下午发生在建筑工地,因我同事和(乙老板)的小工发生争执,我同事被打伤,他不服,吃晚饭后,大该晚上9点他请我吃宵夜,后叫我和他起打(乙老板)的小工,被小工杀伤(杀坏一个肾,切除了,还伤了其他的内脏等。是建筑公司出的钱治好的,(乙老板)的小工跑了,当时报案了,因没有钱做鉴定就停了,我一直在公司没有走。到现在2010年他们没有给我一分的赔偿和提起之事,我一直在公司没有走。我现在(2010年)做了鉴定,不知道找谁赔偿,接下来怎么办,求好心人帮帮我,我现在的身体很虚弱,要他们赔偿我做接下来的治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