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找的国外客户谈好了一家工厂,我自己没有实力做请问,给工厂,然后自己收佣金,但是又怕拿不到这部分钱,签订佣金协议。这样没有有法律效益a?律师能不能给起草一份啊?佣金金额可观,我怕到时候工厂欺负我.所以在这请教一下。谢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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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合同应该用规范的,不是佣金协议,你他们应该制定居间合同,具体内容不是在这里能说清的,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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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所说的佣金是什么,通过你说的情形,你可以和工厂签一个居间服务合同,合同法上有这个合同名,级促成他人订立合同或提供订约机会的,可以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这样签,就有效了,如果担心工厂届时不履行,可以让工厂找一个担保人提供担保,这样对你的保证就大了,这个合同我们可以帮你起草,但需要你当面把相关约定说清楚,可以和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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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