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去年5月份开始在南京工作,公司是四川那边的,注册地是四川泸州。我从去年五月工作到现在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从进公司实习了三个月转正开始,公司每月从我工资中扣500元钱是作为交保险费用,对于伍佰元的解释是说工资是包含保险的工资。另外虽然扣了我的钱,可是一直到现在未给我办理任何相关保险事宜。请问公司这样是否违法? 另外由于公司的调整,现在的公司要注销,今后将以在南京浦口注册的一个公司来经营,公司未将此事告知任何员工,我是否能立即要回我被扣的保险款项? 注:无意中我发现,公司在去年五月份的时候伪造了所有员工的签名签订了劳动合同寄往四川泸州公司的会计处,不知道是做什么(公司在南京有会计做账,在四川也有一名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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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可以到劳动局举报,索要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
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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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找南京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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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在南京有办事处,可在南京申请仲裁。公司肯定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可要求其交纳保险,支付相应报酬。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追问:公司在南京只为做江苏市场,并不算办事处,可以在南京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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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