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60多岁的老人,在5年前把自己名下的房产名义上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了女儿和女婿,实际没有经济往来,当初是因为他们急需用钱,为了套公积金贷款才这样做的。那时候我也没多想就答应他们了,办完过户后我让女婿给我些了一张证明,上面写的是:某某处房产产权属于我所有。落款是女婿的名字。现在他们的贷款也还清了,我要求他们把房产归还给我,可现在女婿不肯归还,说现在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我想请问我还能拿回我的房子吗?打官司的话我能赢吗?请帮帮我这个老太太想想办法吧,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