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因我朋友在大同*县,于是我简称(丙方)就与内蒙人简称(乙方)签订了合同,他是从福建人简称(甲方)转包过来,而我们因价钱原因又与真正的甲方(福建人)签订了补充协议,就在正常施工时因甲方手续不全停工,而我们与乙方签订合同时强调如因手续不全要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甲方都已走了,不予解决!到过年期间甲方答应2011年开工,前面干的工资及押金都没退还,于是我们把甲方挖掘机480扣留,甲方想不给钱还想要回挖掘机,甲方说我们偷盗于是公安机关就把我他挖掘机查封,请问律师我们可以采取哪些方法要回损失!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