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我向甲方借款50万,当时签订协议时没注意,甲方没有写上自己的名字,是空白的。今年甲方人找不到了,我也就没还借款。现在有人把这份协议书的甲方空白的地方填上他自己的名字,并到法院起诉了我和保证人。请问我能打赢这个官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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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分析,我个人初步认定胜诉希望比较大;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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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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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过诉讼时效,可能对你不利,如果能证明现在的主体不合格,非法取得,可以不用支付给他,但如果原债权人出来或他们之间有转让协议等,你的官司基本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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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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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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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要履行通知义务,否则对你不发生法律效力,但首先你要证明原有债权人不是现在起诉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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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