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08年结婚有小孩以来,孩子一直由我妈在我们夫妻家带着,今年2月初因为我父亲中风住院,我妈只能去医院照顾我爸,期间妻子抱着孩子回娘家住,我则两边跑着互相照顾,但是孩子在妻子娘家一个月生病多次,我就责怪了我妻子几句,因为妻子自结婚以来几乎不做家务,也不会做饭烧菜甚至连买菜都不会,但是丈母娘也牵扯进去指责我因为她是独生女从小娇生惯养的惯了,后来事情越演越复杂几乎到了不可补救的地步,我们双方都想离婚但是在财产上协议不下来,因为房子是我父母家买给我的是期房有发票证明(认识她之前就买了),钱都是我们家出的,但是房产证却是在婚后才可以领的,当时l领证的时候被告知必须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后来我们私下写了协议如果感情不和离婚的话女方承认是我父母的买的房子她放弃,并签字按了手印的(不知道这个有效吗?)她家现在表示离婚的话要求我们退还嫁妆钱,甚至要计算利息!这个财产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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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嫁妆不用退还.至于房子,房产证上是否有你妻子的名字?有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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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这个协议,房屋属于你的,你妻子没有份额,对方要求退还嫁妆并计算利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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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