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底买的期房首付已经交了,当时只是给的我们收据,直到今年1月份才签的合同,而且又交了除了公基金贷款部分剩余的5万元钱,售楼人员说合同要去房管局审批不能给我们呢,可以给我们一份合同的复印件,上写着09年底交房,我们已经等了两年了,但是现在快要到交房的时间了房子还没有建,一点影子也没有呢,问开发商又说2010年底交房了,开发商一再拖延交房时间,这两三年的白白用了我们13.2万,就光利息就多少钱呀,我们想退房,可是他们说退不了,请问律师,我们只有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吗?我们怎么办可以把钱要回来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