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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因感情不和离婚,16岁的独生子跟我,因协议离婚,前夫没有对现在觉得承诺,我和孩子一无所有,无家可归,我到外打工来维持孩子的学费,从此村里以我离婚为有剥夺了我的以前权利,耕地,土地补偿款,以及宅基地我都没有,后来通过信访才艰难的拿到了第一年的土地补偿款,之后就在拿不到一点了。现在孩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连个窝都没有的我们更不要想这些了,我们不能安居怎能乐业?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1-04-09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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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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