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在青岛打工的,我所住的房子是租过来的 一个月 200 水电费另付,我租过来后是两个人住的,住了两个多月,由于某种原因我现在有接过来一个人在我家住,就等于是三个人住这一间房子,房东知道后有想多给我要一百元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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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处理看协议,如果没有特别关于承租人人数的约定,可以加个人租住,如果有约定就租你们两个人,现在想加人就得协商了。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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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事先约定,不可以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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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可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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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没有权利要求加房租。
你租了房子,就有权利在该房屋内安排人员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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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们的合同上没有写这一项,那么你房东的做法不合理,
他没有权利要求你多付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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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可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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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的要求过分,可以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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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