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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在青岛打工的,我所住的房子是租过来的 一个月 200 水电费另付,我租过来后是两个人住的,住了两个多月,由于某种原因我现在有接过来一个人在我家住,就等于是三个人住这一间房子,房东知道后有想多给我要一百元房租。

损害赔偿
2009-07-24 10: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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