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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应届研究生,应聘到一家区级医院(事业单位),但我属于合同制的。告诉我试用期2个月,2个月过后通知我已经转正,在第三个月末突然没有原因的告诉我回家,不用我了,这期间单位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协议,也没有任何保险,我应该区哪里仲裁?因为劳动局说事业单位归人事局,人事局说我们没编制不归他们管?我应该归哪里管?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4-08 14:30: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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