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07年7月20号正式进入白猫公司,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合同。现公司并没有书面通知本人于2008年11月1日将我调店,本人也如实告知公司离家太远,上班不方便。没同意调店,现在在原超市上班至今,2008年11月25日,公司又口头通知本人11月份工资不发放,说我11月1日自动离职,本人至今尚未写辞职报告。公司在11月20日寄来警告书一份逼我辞职。在此申明本人在2008年1月1日前上班,公司并未跟我签订任何合同,也并未给我买劳动保险。我是否有权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