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因为事故休息了十四个月{包含二次手术}
在第十个月时,我申请了伤残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
但是鉴定书上只有一百二十天的误工费,十二周的营养费,十二周的护理费!
请问如何计算误工,营养.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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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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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所说的事故是工伤事故还是其他,若是工伤的话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若是人身损害赔偿的话,误工期限为定残前一日。最好拿鉴定报告面谈,本律师可以给你计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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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