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工资方面的问题。
我在一所职业学校任职,属于该事业单位里的合同制教师。我想问一下国家有没有有关这种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工资该如何发放,工资标准是多少的规定。我来这个学校已经五年了,进校时学校按实习大学生标准给我们发的工资,说是本科每月675元,但是签了合同后还是一直执行这个标准。还有在实行岗位薪级工资的时候那些在职的老师全部改成了薪级工资,可是学校说我们合同制人员不享受这一政策,不给我们套薪级,还是执行原来老政策按学历定工资,直到现在我们每月还是只能拿到675元的工资,专科学历的那些同事是595元。我们心里都很郁闷,可是跟学校领导说了很多次就是不给我们涨,所以我现在就是想请教一下,国家真的就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政策,让我们这些打工的合同制人员有点保障吗?谢谢赐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