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婚前我父母出的首付买的房子,我和我女朋友共同出钱装修房屋(现是我老婆),但是由于我经常出差,故她代办装修房屋。造成房屋装修费用收据是她的名字。现在准备离婚,她拿出房屋收据,说是她出钱装修,算她的婚前财产。请问,如果真的离婚,法院算共同财产还是婚前她的财产。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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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给的首付,房产证是何时出的,证是谁的名,如是你的名且在婚前出的证,房子属于你但如果装修费收据你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可能你要返还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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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她出的仅仅是装修费,那么你可以赔偿她装修费,但是房屋产权属于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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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装修费用可平分,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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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