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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车与另一辆车发生追尾事故,交警和保险公司都出了现场,交警出了事故认定书,我负全责,无人员伤亡,车部分受损,修配费由我全付,定损以保险公司或工商物价为准,自定损之日起一次性赔付。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我与对方还有保险公司共同到对方指定的4S店定损,但去了以后,开始对方不认可保险公司的的定损,后又坚持不修车就让我直接赔偿他5000元,这样致使保险公司无法定损,我们双方也无法协商,最后他说要起诉我,没办法我就只能等起诉,但已过去几天了任何反应也没有,我的行驶证还在交警队扣着,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1-04-02 17: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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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保险法和道交法的规定,两车相撞,按照责任先处理交强险部分,有责任的按财产部分2000元先行赔偿后,再根据责任,承担责任,一般根据主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单确定财产损失及车损。

    对方虽然没有责任,但根据交强险,对方也应承担交强险部分无责的财产承担份额100元,
    行驶证问题,请及时跟交警联系。
  • 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按责任比例承担
  • 一般这种情况4S店修车是很正常的处理方式,如果对方不认可,只有起诉解决,你可以在交警出具责任认定的之后取回相关手续,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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