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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在宁波某公司以工作三年,自2008.3.6号至2011.3.6号终止,因社保未买,于公司协调未到达成,重新续签劳动合同提前两个多月给我签定了,在这种情况下,假如申请不做,公司是否能给予什么样的赔偿?(在公司工作三年从未享受任何福利待遇)注:因社保未买,于公司协调未到达成,重新续签劳动合同提前两个多月给我签定,我是找别人代签的!我三年合同未终止,公司提前两个多月给我续签,象这样合法吗?以上事实: 谢谢你给予指导!

其它综合
2011-04-02 13:26:2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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