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夫第一次手术失败,手术后三天后才发现失败,大夫提前一小时离开手术室,严重渎职,还隐瞒病情,私自进行了第二次股骨头置换,造成老人右腿缩短5厘米,使89岁老人至今瘫痪在床。股骨头仍有脱位可能,精神萎靡。请问这种情况,应属于几级医疗事故?是否可以起诉院方索赔,是否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改怎样处理,要是协商处理可以索赔多少?老人住院已经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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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鉴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属于,可以追究医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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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申请认定医疗事故,并要求医院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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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尽快封存病历,然后委托律师分析病历,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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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