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买的二手房当时签订了买卖双方协议,其中内容为“乙方如以后转户,甲方协助办理转户手续,手续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但当时因为土地证是集体的不能过户,现在能过户了但卖家却不同意办理了,或者要给他一笔钱才能协助办理。。他还有违约的意思,说不卖了,还说要去抵押贷款。。作为买方现在怎么办?如上诉,胜算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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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此,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要求支付未约定或者要求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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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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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解释,可以最高得到已付房款的两倍,如需帮助请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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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