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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5年3月——2011年1月在新疆某高校担任外聘教师,因本人毕业于本校用人单位就打了个电话我就去代课了,每学期都如此,在这五年当中除了支付给我课时费就没有任何报酬,也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本人现已辞职,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提起诉讼吗?

其它综合
2011-04-01 12: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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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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