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同居两年,有小孩一岁了,双方家长同意我们的婚姻关系后开始同居,因他年龄未到没登记结婚,现在因他的感情不忠,使二人感情出现危机面临分手,请问我若和他分手,我和孩子能否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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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争取,并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另外你们同居期间积累的财产如无法证明是谁单方所有的,可以按照按份共有的方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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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小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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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小孩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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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
由于你们没有登记结婚,在法律上,你们并不是夫妻关系,按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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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权益可以得到保护,你只可以取得同居前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同居中共同财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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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小孩抚养费,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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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登记结婚,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如需帮助或有什么不明白之处,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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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