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烟台的一位业主,于2010年10月4日通过中介与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时房屋产权证还未办理),规定房屋成交价格40万,税费各付,但同时我与中介签订一份净到手39万的价格合同,今年一月底产权办理下来,准备过户时国家提高交易税费,中间有大约两万元的差额,我与买方协商不成,谁也不愿不承担这笔费用!并且在合同中规定产权证办理下来7个工作日之内进行交易,但因为税费调整双方迟迟没能达成协议,导致此事一直未能解决!现在买方已给我发出催告履行合同通知,请问我该如何应对保护我的权益?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