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父亲于2011年3月24日在公司上班时(16时,有同事证明)发生心肌梗塞,由于当时病情未恶化,因此他按照正常的下班时间(16时30分)下班回家。回家后病情加重,在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去世(18时25分)。请问这个情况我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我父亲原来是一个大型国有企业的职工,在企业有缴纳社保,并且于2010年6月退休;由于2009年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企业还在缴纳社保,因此并未转移到目前企业。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我父亲被认定工伤,但是在发生工伤的企业未缴纳社保,对工伤赔偿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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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说是否可以成立劳动关系,就说是否构成工伤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你们都回到家了,这个会有不利之处。
办理退休的人员,再就业的与用人单位不形成劳动关系,属于雇佣关系,就算工作中发生了人生方面的损害或伤亡,也是走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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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说是否可以成立劳动关系,就说是否构成工伤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你们都回到家了,这个会有不利之处。
办理退休的人员,再就业的与用人单位不形成劳动关系,属于雇佣关系,就算工作中发生了人生方面的损害或伤亡,也是走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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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不管是不是在合同期,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只要办理退休手续,就享受退休养老待遇,退出劳动关系。你父亲与用人单位在退休后就形成事实的雇佣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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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