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的老房子在规划区内,由于是20多年的老房子,2009年4月我想申请翻建,村里说因为是规划区,不同意,只能买村里建的连体房,我又提出像其它组村民一样加固(就是把老楼房东西两面的墙留下,其它挖掉,进深加长,再造楼房),村主任不同意,说怎能修复,他当时讲修复就是把屋面拿掉,不能着地修建房子.我无奈只好背巨债购买村里的连体房,谁知我买房后村里同意邻居家修复房子,修复的条件和加固一样,我去问村主任,为什么同在规划区当时不同意我加固,现在刚过几个月却同意其它人加固,村主任说那是修复,修复就是这样的,谁叫你当时不修复,气的我吐血,我想请教律师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