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来公司17天,刚来就叫我签定了劳动合同,那合同我看了,里面工资多少之类的简单问题都没写,我就问了句,他只是说那些后面会补上的,叫我们先签,也就签了,不过心里一直认为那应该不算正式合同,其他内容也没注意看,只听说是2年的合同!
现在做了17天,之前3天,我给公司看我的辞职申请,让他们签字,公司要求辞职要由本部门经理,公司总监,还一个高层领导,还有退还工衣的布草房,员工宿舍的宿舍长,还有办公室的人事签字,很复杂。但是我给经理签,经理说要先经过总监批准,给总监签,总监说我工作时间没满3个月不能签,还说就算签也拿不到工资,我说叫他先签,工资我后面想办法,他就说“要走你直接走,我是不会给你签的”!我那时心灰意冷,说我会去投诉!找他们签字,找了整整半天,公司说我没做事,就当被旷工半天,旷工半天公司规定要扣1天半工资!
我回宿舍就打了稽查大队的电话,跟我说要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告知公司要辞职,我就又做了3天,稽查大队说“3天后你直接可以走,如果不给你发工资你可以来投诉。”
现在我担心稽查大队会不会帮我呢?!我只是个农民工,他们可是一个大公司!
你说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