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土地证是1995那年办好证的.因为近几年都不在家里.有次搬家把土地证遗失了....今年9月从外地回来要求补办土地证...当时土地局有关部门说叫我去闽东日报上去声明挂失..3个月后再来土地局办理补证.我9月23日上闽东日报声明挂失.12月23日到土地局办理补证..有关部门盖了公章...又叫我到办证大厅去受理补证..办证人员他们又叫我必须去籍股画图..去房管局盖个公章.证明是否有盖了房子或者是否有贷款的证明..然后又盖了公章..回来土地局..他们又说得去地籍股叫人去实地勘查.量一下实际面积..而后又回来到地籍股画图..当时地籍股股长说是我这是闲置地.没有盖上房子就是算闲置地.不能补办土地证.说再去找分管局长..你说我这块宅基地面积才40平方面积..费了这么多的麻烦事.他们意思就我找人做关系..你说我是正而八经的事.搞得那样复杂.不让补证..我是一个接近60的人..又是失业人员.少数民族.癌症病患者.哪有钱去盖房子..还有什么钱去找人做关系呢?再此想通过你们给以我的法律帮助.本人以及家人不胜感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