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表弟在深圳打工,从另一工地经过时被一铁棍从脸部穿过,目前治疗已基本结束,要求老板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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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成立劳动关系,按工伤处理,若是雇佣关系,按一般人身伤害处理,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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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能够构成工伤,工伤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构成伤残的还应该支付一次性残疾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该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应该根据伤残等级计算,另外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是照常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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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成立劳动关系,按工伤处理,若是雇佣关系,按一般人身伤害处理,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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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