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十个月,现公司要因某些原因要裁员,公司要求我尽走,并赔一个月工资,,,,,这样忽来的事情,,,,我还有点接受不了,但是按现在说应该提前30天通知的,于是公司不同意,说要解聘或者降职,请问这合理吗??公司并未提前30日通知道裁员,要求马上离职、只承认赔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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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裁员所需,则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合同,你们可要求公司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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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并不是所有的辞退都需要提前30天通知,至于公司应该如何承担赔偿或补偿的,需要看是否存在法定情形才能确定。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根据你的情况则应当支付2个月工资。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需帮助电联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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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是违法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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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