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的一天晚上我去那个朋友喝酒,互相没有劝酒,我俩喝了一瓶白酒,但我不知道他喝多少,又闲谈了半个小时,后分手回家,我问他有没有事,他说没事,我才放心走的。晚上11左右120打电话给我说机主出事了,要通知家人,我当时就去了医院,我倒是他家人也到了,朋友在医院花费7000元左右,我第1次去给了200元【夹在单位同事的一起了】隔了些天第2次买的东西又给了500元,问他伤好后我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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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俩讲,你应该说是没有什么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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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没有劝酒,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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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应该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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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