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借我摩托车,他给我说过以前开过车,有照!骑摩托车带着我去我另一个朋友家,在去的路上撞到了一位老人!车是刚买两月的新车,无损害,道路无障碍物,事后别人逃逸,至今找不到人?我住了将一个月的医院,老人那边住了3个多月了,至今未出院!交警队给我的认定书上说的是我和那位老人无过错,无责任!但是,老人那边追偿我连带责任!我想问车主是不是也是受害者?车主是否应该有连带赔偿责任?急!急!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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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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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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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你朋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你不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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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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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朋友没有驾照就不具备驾驶资质,你就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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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时无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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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