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和小张是同时顶职进单位的,关系很好,因我工龄不够结婚分不到房子,就用小张父亲的名义,在单位购买了一套住房,当时没过户,没公正,也没中间人,<购房,装修,加上给他好处费约五万元>现在他要结婚没房子,想要回这套属于他父亲名义的房子,且只给我八万元,<现在这套房子的市价为20万>我感觉退给他吧?他给的钱太少了,八万元去那买房子,<再此之间我放弃了我自己在单位的购房权利>不退把与理不通,试问律师他给我多少钱最合理,如果双方闹翻上法庭,我有几成胜算。<房产证,当年的交款收据,和每年的物业水电票据都在我手上>盼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