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我曾经在一家物流公司做过车辆调度,操作过一个客户,由于某些原因我辞职了,有正规的辞职报告,也通过了各个部门领导的签字。离开公司以后,我曾经操作的客户的业务也由我操作。安要求派车,还是用原来我在公司的车辆,这样就有运费的结算问题,当我再回头给公司结算运费的时候,财务说,我曾经在公司的时候还有的账目还有没有结算清,但我记得很清楚,每个月我都会给财务对账单据,二三个月以后,我操作的这个客户也由于重新招标而重新选择一家物流公司。至今还有六千元运费没有和我结算清。。。就这样,我和原公司的账目一直没有结算清楚。现在,公司竟然去家乡县城公安局不知道以什么罪名找我。。我现在在上海,以前的公司也是在上海。我不是不还,而是没有结算清楚。对方也没有给我结算清。我与原来的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协议,也没有我的任何签字。全部只是口头协议。请律师给分析一下。。。钱不多,二万多。有必要时候还请律师派人出马。。。我等信息!非常感谢!!!

其它综合
2011-03-26 22:41: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