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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亲戚,经人介绍认识一女。按照农村风俗,该办的都办了,而女方一直推脱不办理结婚证。结婚后就去了外地,。后来把男方也带了出去,没多久男方就回来了,女方过了一段时间回来,趁男方不在家,把她带来的东西拿走了,而且带走了,男方买的一些贵重物品,和两万元现金,电话也换了,在也联系不上。请问这样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哪些条件构成证据,怎么做证据保全。男方很老实,女方曾经在我们面前说过,两人没有共同语言,可以是她不辞而别的理由吗?请问能通过什么手段,追回损失。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3-25 15:02: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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