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现在想辞职,书面申请公司又不受理,并且还有要求我们必须招到人替代我的工作,才让我填写属于公司的离职报告。请问,这样他们合法吗?可是合同要到5月份才到期,是不是合同到期了,我就可以自动辞职了,我需要怎么做?急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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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通知,保留证据,到期就可离职,处理得当还可能争取经济补偿金等其他款项。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能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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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30日通知单位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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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提前30天提出离职。
2,要求公司支付你工作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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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不受理你可以采取邮寄的方式,保留好证据,30天后可离职;
2、合同到期终止,不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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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