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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于2009年9月份胜诉一起与广西桂平一公司债务纠纷,但对方一直未给款于我,我于2010年11月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一个月后,得到的回复是在中山未查到对的相关财产,案件被移交广西桂平法院处理。我很不明白,对方公司在广西不在中山,为什么中山法院要在中山查呢,我提交资料时就已说明对方所以财产均在广西。后来2011年3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再次通知说广西法院至今未回复,所以不能强制执行。我的资料也未退还我。这事该如何处理?

债权债务
2011-03-27 1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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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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