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私人幼儿园老师,在学校工作一个月后领工资时原本谈好每月约1000元的工资结果学校只发500元,院长说还有一部分要待学期末视工作表现再给予发放。原先院长说中午可以休息,如今也没有兑现,每天我们这些老师白天7:40要准时上班,一直工作到下午5:10才能下班,值班老师还另行要加班。学校还经常对我们老师进行考核,动不动就要罚款10元,做得好才奖励1元。我们这里所有的老师学校都没有签订合同,而且还要求我们每人缴纳400元押金,要做满一学期后才能退还。很多老师都不愿做了,但又害怕押金不给退,拖欠的工资不给兑现,所以想向您咨询,我们这些辛辛苦苦劳动却收入颇微的老师有没有什么方法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