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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二的学生,想自己在宿舍卖水果赚点钱,只是卖给本栋宿舍楼和旁边宿舍楼的,楼管阿姨看见传单后,说都没有说一声,直接趁宿舍没人时,私自进入宿舍,把水果没收了。之后找她要,说她不应该私自没收我东西,虽然不学生手册上不让学生在宿舍做小生意,但是并没有说如果做了小生意就该没收。宿管阿姨态度很不好,并且把这件事情上报学校,想要学校给我处分。我应该得到处分吗?另外,我们宿舍平时把喝完饮料的塑料瓶子全部攒起来,宿管也说都没说一声,趁着宿舍没人,把所有瓶子全部拿走,之后找她,她还说是根本就不让学生存瓶子,就给我们拿走,怎么了。她这种随便拿别人东西的行为,属于拿别人私有财产吗?还有这件事情,学校给我处分,应该吗?我可以告她吗?那如果事情闹上法庭,我还能在这个学校拿到学位证吗?麻烦帮我解答一下,事关处分,很急,谢谢了。

其它综合
2011-03-23 19:05: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