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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因为事故手臂做了一次手术,手术后两个多月没有别的事,回家后没半个月手臂就开始疼,去医院检查时发现固定手臂的钢板断了,医生说没事,自己慢慢长肉就好。至今为止已经检查了五次,都说没事。第六次来的时候就说必须截去一段骨头接别的骨头。这个算不算是医院的医疗事故?请您帮忙。

医疗纠纷
2011-03-28 22: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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