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在工厂是操作钻床的工人,于2008年12月18日在工作中,由于机床本身的故障造成左手食指严重受伤,当时就到当地人民医院就诊,在门诊外科做了伤口缝合后,在缝合前,没有人问伤口是怎么回事,并且只是用棉签消了下毒就将伤口缝合上。当时因时间有点晚再加上当时身上也没带多少钱,第二天到医院照片发现手指中有很多异物(也就是铁削),我们始终认为是医院的医护人员工作太马虎造成的!到现在手指一直有脓水留出。找了医院以后,他们只说是调查,然后让住院部的外科主治医生给我们治疗,但钱还是要我们出。昨天医生将他外面的死肉去掉,里面的肉都是烂的。说还是两个月都好不了。而且还会植皮。当然这种结果还算好的了,最坏怕是保不住食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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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算不算医疗事故目前还无法定性,还要根据最后的治疗结果来判断。
2.医院存在明显过错,应对产生的后果负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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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涉嫌责任事故,建议您保存好证据,必要时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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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人员应该存在一定过错,可以申请医疗鉴定。然后根据鉴定决定是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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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另外还有医疗事故存在的可能,建议你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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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