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借钱给李四100万元,李四因经商亏损无力偿还,张三起诉后胜诉但拿不到钱,因为李四身无分文无力偿还,家中只有父母名下的老房子数间。
李四多年来不赡养父母,巨损后离家与家人失去联系。家中有一兄一妹。后老母亲去世,未留下遗嘱。
因为老房子年代久远,现李四兄长与妹妹想把老房子拆建成新房,老父亲想把房子都转至大儿子与女儿名下。
请问:
一、对于老父亲把房子转至大儿子与女儿名下的行为是否合法?将来李四有无权利追究?
二、拆建后的房子肯定价值会大大增加,将来张三有没有权利要求拿这些房子来为李四还债?
三、张三的这个诉讼,有没有个法律时效?有没有多少年后就会失效的说法?
先行谢过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