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由于他的外遇行为已经不可挽回,但他不肯放手.由于现在的两处房产在银行抵押贷款,而且丈夫为了发展事业,用我的名字在银行贷了款,这样就面临起诉的时候,我担心自己吃亏.我想问,如果这个钱根本没入我的帐,而且能查出是他在用这笔资金,我想请问我还用承担这笔债务吗,或者是否可以承担很少一部分,这要根据什么来判??急盼回复.因为债务我现在离不了,不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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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应当依法分割,共同债务共同分担,原则上各50%。如果有投资也要进行分割。如果您确定要离婚,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并根据证据情况确定是否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如需帮助,可找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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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说的实施,初步可以认定这贷款是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了也是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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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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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相反证据,该笔资金认定为双方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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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初步解答如下: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债务也为共同债务;
2、你丈夫有外遇,如果有证据证明他存在过错,导致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给他;
3、你丈夫发展事业,这部分收益也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把你的可以主张分得的财产初步确定一下,可先与你丈夫谈判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再起诉离婚。
有进一步问题,可电话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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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应当由你们夫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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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