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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12月初进公司的,原公司是帮我交综保的,现在的公司就问我是继续帮我交还是帮我把钱加到工资里,我同意把综保的钱加到工资里。今年3.12号晚上我提出离职,但经理说这样不行,说我刚进公司那会他说过要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我不记得他说过这句话了。13号早上到公司,他说不能直接走,可我坚持要走,看我态度坚决他就说了句:那你去交接吧,然后他就没再说什么就出去了。下午我在公司给他打电话说我先走了,关于工资的问题他说要和老板商量。我也就没说什么,2月的工资原本应在3月8-10号发的,可到13号我走的那天也没给我发,他说公司没钱,其他员工的工资也没发,我也没办法,就离开了。前天他给其他员工发工资了,但不给我发,昨天我打电话问他我的工资怎么处理,上个月的到现在没发,另外这个月也工作了十天。他说你擅自离职,我要惩罚你,把你的钱扣段时间,等到我心情好了 再打电话让你来拿。还说了你这种行为我就算把你的钱扣光也不过分,我对他说 你没有权利。他说那你起诉我啊,我们公司已经注销了,我看你去哪找人,我真的是无语。。。虽然我擅自离职是我不对,可是他们这种行为对吗?请告诉我 我该如何要回自己的工资,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3-19 19:51: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