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情况是这样的,我于2002年9月20日买的程庄**的房子,在装修时发现客厅房顶有裂痕(裂痕长5米左右,方向为南北方向),经过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协商,开发商请专业公司修理,但是到了2003年初又开发现阳台顶和主卧室顶出现新的裂痕,当即又找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结果至今未答复,期间多次和物业公司协商,03年12月份物业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免除两年物业费,但是我没答应我觉得现浇混凝土的房顶不应该裂,03年我给房屋质量监督站打电话,房屋质量监督站的人找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又一次答应给修房,至今没有结果,所以从03年直至10年因为房顶裂我没交物业费,现在10年3月份物业公司请律师起诉我交物业费,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大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