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陈集人屠*,非法与安徽省,霍邱县人徐某某同居且生有一名子女,今年5岁,但事后因屠与前妻并没离婚,不为其女上户口且经常将徐暴打,诬陷她与其姐夫有关系?徐忍无可忍决定与其分手,但屠不仅到处造谣还在徐父家的周围张贴公告,说了很多侵害徐及其家人的话语,使其影响很大,后又在苏州贴了更为恶毒的,非事实的告示来损坏徐及家人的名誉,还在徐送女儿上学回去的路上将其再次暴打,以上所述匀有物证,人证保留在此!事后,又打电话恐吓其徐父母和姐弟,经常发些不实信息进行骚扰,说徐妹与别人生有一子,让其受到很大伤害!有信息为证!现如今为了不承担子女的护养,又说其女不是自己的,像这种连子女都不认,而且到处恐吓,对他人造谣,使其多人受到伤害的事实!请问如何利用法律来维护其所有受害人的权力,向其造事者屠连平讨回一个公道?请对于法律知悉者给予帮助!应该如何上诉?从哪些方便入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