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8年在***开发公司开发的书院阁购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润扬)在2009年底没有获得验收合格证的情况下欺骗业主收房,并且交房时容积率和车位,绿化等都和合同不符,此小区与学府嘉院开发商在售房时说是同一小区,中间没有围墙,但交房时隔壁不让撤除围墙,因此隔壁还一度将机场路堵死,于是本小区业主于2010年7月诉诸法律,双流法院于2010年9月16日立案,但是直至今日仍旧没有做出判决。按照国家的疑难复杂案件6个月的规定也已经超出期限,现在业主都不知道该怎么办,问法院他们说由于隔壁堵机场路是不可抗力,比较复杂,耽误是很正常的事。我想咨询一下,我们该怎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