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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是一个大四的实习生,之前在一家照明商务会所工作,自己应聘的时候不知道,之后了解所谓的会所其实就是一对夫妻借用商会的名字自己家开的做照明会刊的公司。现在我辞职了,我是11月15号上班,2月25号辞职的,现在老板发放2月份的工资,我现在找到工作了,因离不开让我之前的同事代拿,她告诉我只有275元,我当时就傻眼了,怎么只有那么一点。我之前应聘的时候说好,我之前的工作工资是1000+提陈,你这边最低也要给我800,或是补贴中午5元。他说,之前一个女孩实习的时候工资只要了600,到最后发工资的时候就给了我600元,说什么之前谈好的。当时很生气,但因为也要过年了,不好找工作,我就没有辞职。我跟我同事说你把钱退给老板,我周六亲自去拿,之后老板发来短信说,不干满3月份春节休息是没有工资的。我没有回复,他之后又发来,说我们给压岁钱(就200)给春节假期的红利就是希望员工能继续干下去,既然不干了,给出去的压岁钱当然不能要回头,但春节放假红利还未发,你的工资只能按实际出勤的来算,不然老板们不要吃屎吗,还说都是这么做的。第二天,同事跟我说给你350,按半个月的给。(但我同事说没有发放什么红利) 我现在想问问各位大侠、仙女们,第一:是否真像老板说的,我春节休假是没有工资的,他要我一半的钱,真是合理合法的吗,我没有跟她签任何的协议。但我已干满3个月了。 第二:他给我的工资不是像之前说的那样,而且低于扬州市的基本工资,这也是可以的吗,请各位帮帮小妹,星期六就要跟老板去面谈,得有一定的证据才有说话的底气。拜托请尽快回复,谢谢了!!!

其它综合
2012-08-20 21:05: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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