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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块争议地,本人所种植该土地20年以上,可别村说该地是他的,后来他村人多力量多争了这块地,政府、国土局把该地划分了别村,可当时说所种的青苗归所种的本人所有,后来土地证下发了他村,他村就想要回土地,要本人付他租金,叫本人要承包他土地,要再付过去的几十年的租金,请问这合理吗?该不该承包,该付他租金吗,要不付租金,他村破坏或抢种青苗在该块土地上该怎么处理,如何解决该块土地?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3-18 20:30: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有需要可以联系我,如果破坏你的青苗可以要求赔偿
  • 1.一个村集体连续使用土地满20年,该土地的所有权一般是归该使用的村集体所有而不是归村民个人所有的。两个村集体发生争议的,由政府相关部门确定土地权属,已经划给了别村,那就是别村的土地了。如果认为政府部门的土地确权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国土部门的同级政府或者上一级政府的国土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政府纠正错误,对复议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而且效果可能不是很好。
    2.你可以选择承包别村的土地,但承包租金应当从订立承包合同的当时起开始计算,因为土地权属过去一直有争议,没有发证确定之前就说不清楚是谁的,别村没有理由追讨过去几十年的使用租金。
    3.尽管土地所有权已经由别村取得,但地上已种植的植物因为是你种的,所有权就归你,别村如要清除已种植的植物,应当充分与你协商对你进行合理的赔偿。如果别村强行破坏,就侵犯你的财产权利,要承担相应的包括赔偿在内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达到犯罪标准的,可能会涉及故意毁坏个人财物的刑事责任。
    4.尽量通过本村集体与别村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当地司法组织调解和人民调解的途径协助解决,最后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要考虑诉讼成本和可能出现的判决执行情况,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
    祝你好运!
  • 需要诉讼确认该地的所有权。你是否和所有权人签订承包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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