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昨天有人聚众打架斗殴,导致3人受伤(一个人右脸及眼睛全部肿了,一名鼻梁骨折,一名眉骨缝了3针,),只在医院做了检查,不知是否要做法医鉴定??后来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后,被告知说所有青年人都只17岁,又是初犯,所以根据规定不用拘留,只付罚款和医药费,精神损失费是没有的,属于民事案件。。。那岂不是人就是白白被打了?岂不是只要18岁以下,没有过案底,有钱,就可以随便打人??

民事相关
2011-03-18 09:37: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