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于1994年参加工作就遇上单位出让部分土地给职工盖私房的福利,当时由于没有钱全部资金都是父母出资的,没有立下借款字据,房产证的名字是我本人。现在父母认为买地皮和建房的钱都是他们出资的,应该属于他们所有,要求改房产证的名字,并说等他们百年后这栋房子由我们三兄妹来平分。请问律师这样对我公平吗?房子应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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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所有权的归属要看房产证,父母的要求难以得到法院支持,如果有证据证明当时出资可以要求返还出资,具体如何操作可与我联系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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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归属首先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如果你父母主张房屋所有权应归他们所有,可以通过诉讼途径主张,但从你介绍的情况看,虽然款项是父母出的,但房产归属不一定就是父母的。都是家庭成员,父母也是为全体子女考虑,建议你们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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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房产以登记为准,父母的要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如果有证据证明当时出资可以要求返还出资,具体如何操作可与我联系详谈,北京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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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子的物权人以登记人为准,因此房子应当归你所有,如果与家庭成员发生争议,需要详细咨询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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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你,其他人无权分,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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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以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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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该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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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